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海南省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
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其前身可追溯到有300多年历史的琼台书院。正式创建于1949年秋,是海南省第一所公办高校。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建校七十多年来,学校秉持“崇德尚学 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以服务海南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培养出20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现有全日制学生约23000人(其中本科生约21000人,研究生约2500人)。设有25个学院,67个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具备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师资精良,现有教职工2200人,其中专任教师及科研人员1361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49人,包含青年长江学者1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海南省杰出人才8人,领军人才54人,拔尖人才218人,其他类高层次人才455人。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院士创新平台21个。入选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积极推进“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形成了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质量教育教学体系。是全国首批部校共建新闻学院单位、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试点单位、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单位,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获批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2个。获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近五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9门,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5项,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学生在省部级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和学科专业竞赛中先后取得国家级奖励357项、省级奖励795项。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排名省内公办本科高校前列。
学校全面推进重点学科建设,构建由国家“一流”重点培育学科、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和校级特色重点学科组成的三级分类、分层、动态的学科分类发展体系。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2个。着力推进科研“三重工程”建设,建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部委级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3个,海南省重点实验室8个、工程中心4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3个、国际联合研究中心1个、重点新型智库1个、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4个、自然科学科普基地2个。近五年,获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656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156个,实现海南省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国家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突破。发表高水平论文1200余篇,签订横向合作协议363项,获授权专利306项。
学校教师教育特色彰显,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开展“双五百师范生与在职教师置换顶岗支教培训”“周末流动师资培训学院”等项目。入选国家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全国仅20所)。分别与儋州市和定安县共建“海南省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试验区”。发挥多学科的优势,精准服务南海开发、海南生态省建设、黎族文化教育、教育扶贫、热带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海南本土文化传承与创新等领域。建有海南地方文献收藏最多最丰富的图书馆和海南省首家自然类科学博物馆——海南生物多样性博物馆。学校建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累计引进入孵企业近904家。
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与60多个国家、10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校际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合办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与美国德保罗大学合办学前教育专业,与意大利罗马RUFA美术学院合办环境设计专业,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共建软件工程专业。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共建了孔子学院。与陕西师范大学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与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7所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与海口市、三沙市、儋州市、东方市、五指山市、定安县、琼中县、四川省富顺县等地方政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2023年7月,学校召开第二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宏伟目标,强调坚持“1343”发展思路,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开放办学等三大重点工程;实施“一流学术跃升”“人才引育突破”“社会服务出彩”“校园文化繁荣”等四大行动计划;健全治理能力、资源保障、民生服务等三大保障体系。系统实施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组织号召力、廉洁护航力、团结向心力等“五力锻造工程”,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全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和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的高等教育
2023年7月
海南师范大学现任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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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 | 许 玫 | ||
校长 | 陈相松 | ||
党委副书记 | 符刘才 | ||
副校长 | 陈险峰 | ||
副校长 | 杨兹举 | ||
副校长 | 王 瑜 | ||
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 刘汝兵 | ||
副校长 | 韩小雨 | ||
副校长 | 白显良 | ||
党委常委 | 许 玫 符刘才 陈险峰 杨兹举 王 瑜 刘汝兵 白显良 王任斌 黄忆军 |
机关教辅机构
教学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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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育学院 | (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 初等教育学院 | 心理学院 |
文学院 | 历史文化学院 |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 法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国际语言服务学院) | 音乐学院 | 美术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海南生物多样性博物馆) | 体育学院 | 足球学院 |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 旅游学院 | (海南来琼国际学生预科教育学院) |
下属(附属)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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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中学 | 附属幼儿园 | 附属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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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专业硕士点13个,涉及9大学科门类,基本覆盖所有师范类专业。现有4个海南省A类特色重点学科,8个B类特色重点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排名B-档。
学术水平较高。近五年,获国家级科研项目156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现零突破。获国家级、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121项,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实现零突破。共发表学术论文3365篇,其中SCI、CSSCI收录论文1050篇,首次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Science》(letter形式)发表论文;出版著作282部、获批专利121项;多份智库报告被国家领导人、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
学校现有部委级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2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0个、其他省厅级平台4个,成立海南省首个人文院士工作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4个、建成省级院士创新平台19个。
生态学博士后流动站
依托海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院2005年获批海南省热带动植物生态学重点实验室,2018年获批热带岛屿生态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12年获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生物学野外实践基地,2013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007年生物科学专业获首批国家级特色专业,2013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019年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
依托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院近五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9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各1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海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奖励等4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50余部,发表论文900余篇(其中《文学评论》《文学遗产》《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等CSSCI来源期刊100余篇)。
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琼教发〔2023〕13号)、《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海师办〔2023〕2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部分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只招收2023年海南省属高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目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同时,须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二)报考专业须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为准;
(三)前置学历为非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全日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总数拟定为400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修业年限 | 学费 | 所属学院 | 备注 |
1 | 法学 | 030101K | 法学 | 二年 | 4620元/年 | 法学院 | 非师范 |
2 | 人力资源管理 | 120206 | 管理学 | 二年 | 4620元/年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非师范 |
3 | 会计学 | 120203K | 管理学 | 二年 | 4620元/年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非师范 |
4 | 经济学 | 020101 | 经济学 | 二年 | 4620元/年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非师范 |
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020401 | 经济学 | 二年 | 4620元/年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非师范 |
6 | 金融学 | 020301K | 经济学 | 二年 | 4620元/年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非师范 |
7 | 园林 | 090502 | 农学 | 二年 | 4620元/年 | 生命科学学院 | 非师范 |
8 | 制药工程 | 081302 | 工学 | 二年 | 4620元/年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非师范 |
注:录取时根据各专业的报考人数和生源质量,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三、报名要求与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5月21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招生考试报名系统(http://zhaosheng.hainnu.edu.cn/),按照相关流程注册报名。
(三)考生须在报名系统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公章);
4.已经注册的本科毕业证书;
5.已经注册的学士学位证书;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8.未就业承诺书(须手写签名按手印)。
上述报名材料均要求扫描或拍照(JPG或者PDF格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不收取任何纸质报名材料。尚未发放或注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学校本科教务部门开具的可以按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证明原件。凡不清晰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提交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材料。
四、资格审核
(一)我校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拟于2023年5月29日—6月4日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试结束后,我校将进行资格复审,对于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招生考试
(一)考试形式
由考生申请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所报考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潜质、心理素质等(总分100分)。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拟定2023年6月10日—1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与要求
(一)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拟于2023年6月19日—6月25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予以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七、学生报到和复查
(一)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到我校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入学后,我校将对学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已注册学籍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注销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学生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不得申请转学。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六)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档案参照普通全日制学生管理制度统一管理。
(七)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须自行解决住宿,学校不统一安排。
九、其他
(一)我校招生考试工作监督小组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三)对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四)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五)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及入学培养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政策调整,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我校将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保留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考核方式、考核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十、联系方式
单 位: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黄华康体育馆二楼;
电 话:0898-65888710;传真电话:0898-65880571;
E_mail:hszsb@hainnu.edu.cn;
海南师范大学是省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高校之一。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及《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2〕216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继续面向全国实行单独招生。
一、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海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165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学分制,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后,颁发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项目
1.运动训练专业:
足球(十一人制,含守门员和非守门员)、田径(不招收竞走和链球)、篮球(五人制篮球和三人制篮球均可)、排球(含自由人和非自由人)、沙滩排球、乒乓球、游泳(不限泳姿)、跆拳道、拳击。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者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
(二)招生计划
共计210个(含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4个):
1.运动训练专业:170个,其中足球项目80个,其余项目共计90个;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40个。
注:具体分项目(或小项)分男女招生计划数待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公布后,根据生源情况和运动队建设需求确定。
三、学费标准
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2023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最新批复文件为准。
四、招生对象及要求
(一)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所报考项目的二级(含)运动员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三)报名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四)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要求;
(五)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五、报名步骤
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
(一)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三)缴费:考生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四)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因特殊原因(例如使用曾用名办理等级证书造成无法在系统中注册)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可通过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附件1)报名,并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线下报名申请表以传真或扫描的形式发送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并致电我校确认(联系方式详见第十条)。
六、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满分100分。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至5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上的相关动态;
2.考试内容方法与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
3.考生应按报名项目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二)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150分,四科总分600分;
2.文化考试时间: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15日 | 语 文 | 数 学 |
4月16日 | 政 治 | 英 语 |
3.考生于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4.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于4月15、16日参加文化考试。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体育专项成绩及文化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5月15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对考生考试情况重新评价打分,不重新评阅答卷。
七、录取办法
(一)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在此基础上我校根据考试情况综合确定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持有运动健将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四)我校结合生源情况和运动队建设需求确定分项目(或小项)分男女招生计划,招生大项不可合并计划。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五)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或小项)分男女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六)我校田径项目分田赛、径赛、全能三类招生,足球守门员录取人数不超过足球录取总人数的15%,排球自由人录取人数不超过排球录取总人数的30%,其他项目不另行分小项录取;
注:待文化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公布后,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和运动队建设需求,公布具体录取原则及分项目(或小项)分男女招生计划数。
(七)考生如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
(一)招生计划:4人。
(二)招生项目:
除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所包含的项目外,还招收高尔夫项目。
免试招生项目原则上只招收在籍在校学生,若为健将级队员,并正在国家队集训者,可选择在籍不在校形式就读。
(三)保送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记录);
②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③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④除足球、篮球、排球外的其他奥运项目、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的运动健将,应参加附件2中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四)报名方式
1.拟申请我校保送资格的考生,于2023年1月18日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招办邮箱(hszsb@hainnu.edu.cn)进行综合考核,未参加我校综合考核者将不予以网上审核及录取;
2.通过我校综合考核的考生,于2023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材料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
2.身份证(正反面),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
3.本人免冠证件照;
4.符合保送资格的运动员等级证书;
5.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6.《海南师范大学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报名表》(附件3);
7.《海南师范大学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体检表》(原件,需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盖章)(附件4),或2023年普通高考体检表;
8.《海南师范大学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5)。
以上1-8项材料须按要求发送到招办邮箱进行综合考核,1-3项材料通过“运动员保送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保存备查。
(六)办理要求
1.申请保送的运动员应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3.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经我校初次审核,未通过初次审核的运动员可进行调剂,调剂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2:00至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5.申请我校保送运动员的考生原则上只能选择运动训练或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就读。如申请就读非体育学类本科专业,应按要求在系统内报名并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
6.运动员申请保送并被录取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主动退学或被开除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保送。
九、组织、监督机制
1.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整个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工作。
2.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全过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一)地址及邮编
1.龙昆南校区(邮寄材料选择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58;
2.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27。
(二)电话及邮箱
1.招生就业处:电话:0898-65888710,传真:0898-65880571,邮箱:hszsb@hainnu.edu.cn
2.体育学院:电话:0898-32162781
(三)官方网站
1.海南师范大学:http://www.hainnu.edu.cn
2.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du.cn/
3.海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http://tyxy.hainnu.edu.cn/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8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香港地区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海南师范大学
英文校名: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现有24个学院,67个本科专业,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hainnu.edu.cn/
二、报名资格
(一)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已参加202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
(三)拥护“一国两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要求。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一)招生总计划数37个,计划数不占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二)招生专业参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于2023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4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在4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在4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向中国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并上传缴费凭证至报名系统。中国教育交流(香港)中心将于5月15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6月15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以供高校招生时参考。
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5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4月30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五、录取
每年7月份组织录取工作。我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通过网上录取系统提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核准备案。学校不再另外组织面试。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校长推荐计划名额每校8名。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招生就业处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具体事宜届时参考《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二)新生入学注册时,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相同。住宿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住宿费根据规定收取。
(三)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不受限专业。
(五)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香港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在规定修业期限内,修完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奖助学金
学校建立完整的“奖、助、勤、减、补”学生资助体系。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爱心借款以及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联系方式
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
邮编:571158
电话:+86-898-65888710
传真:+86-898-65880571
E_mail:hszsb@hain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du.cn/
附件:
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学费标准(人民币) | 备注 |
1 | 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师范类) | 4年 | 文史类 | 4180元/学年 | |
2 | 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师范类) | 4年 | 文史类 | 4180元/学年 | |
3 | 教育学类(师范类) | 4年 | 文史类 | 4180元/学年 | 包含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
4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4年 | 文史类 | 4180元/学年 | |
5 | 历史学(师范类) | 4年 | 文史类 | 4180元/学年 | |
6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类) | 4年 | 文史类 | 4180元/学年 | |
7 | 小学教育(数学与科学方向)(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8 | 应用心理学(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9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0 | 统计学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1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3 | 物理学(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4 | 自动化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5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6 | 化学(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7 | 制药工程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8 | 生物科学(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9 | 园林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20 | 生态学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21 | 地理信息科学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22 | 教育技术学(师范类)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
23 | 法学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
24 | 英语(师范类)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
25 | 日语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
26 | 翻译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
27 | 地理科学(师范类)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
28 | 工商管理类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包含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
29 | 经济学类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包含经济学、金融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旅游管理类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包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注:1.表中学费是2022年标准,2023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最新批文为准;
2.各专业的详细介绍可查阅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http://zhaosheng.hainnu.edu.cn/中的“专业介绍”栏目。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2〕18号)等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香港地区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海南师范大学
英文校名: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学校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现有24个学院,67个本科专业,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hainnu.edu.cn/
二、报名资格
(一)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二)已参加202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
(三)拥护“一国两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要求。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一)招生总计划数37个,计划数不占普通本科招生计划。
(二)招生专业参见附件。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于2023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登录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相关身份证件,填写获奖经历、个人经历及学习证明材料等内容。4月10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在4月16日前按照系统提示更正有关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并在4月23日前查询审核结果。所有通过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30日前向中国教育交流(香港)中心缴付报名费用(港币460元),并上传缴费凭证至报名系统。中国教育交流(香港)中心将于5月15日前通过系统公布缴费及报名确认结果。考生应于6月15日前上传学生学习概览至报名系统,以供高校招生时参考。
校长推荐计划表格及相关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学于6月15日前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在网上预报名时须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按报读意愿顺序可填报4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考生可在4月30日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五、录取
每年7月份组织录取工作。我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通过网上录取系统提交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核准备案。学校不再另外组织面试。
除“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
“校长推荐计划”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四门核心科目的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任何一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校长推荐计划名额每校8名。
六、入学及在校管理
(一)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招生就业处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具体事宜届时参考《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二)新生入学注册时,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同专业学生相同。住宿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住宿费根据规定收取。
(三)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它不受限专业。
(五)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六)香港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海南师范大学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在规定修业期限内,修完规定的毕业学分,符合本科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海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奖助学金
学校建立完整的“奖、助、勤、减、补”学生资助体系。现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和爱心借款以及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项助学措施,以激励在校生勤奋学习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联系方式
单位:海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
邮编:571158
电话:+86-898-65888710
传真:+86-898-65880571
E_mail:hszsb@hain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du.cn/
附件:
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学费标准(人民币) | 备注 |
1 | 小学教育(中文与社会方向)(师范类) | 4年 | 文史类 | 4180元/学年 | |
2 | 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师范类) | 4年 | 文史类 | 4180元/学年 | |
3 | 教育学类(师范类) | 4年 | 文史类 | 4180元/学年 | 包含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
4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4年 | 文史类 | 4180元/学年 | |
5 | 历史学(师范类) | 4年 | 文史类 | 4180元/学年 | |
6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类) | 4年 | 文史类 | 4180元/学年 | |
7 | 小学教育(数学与科学方向)(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8 | 应用心理学(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9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0 | 统计学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1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3 | 物理学(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4 | 自动化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5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6 | 化学(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7 | 制药工程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8 | 生物科学(师范类)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19 | 园林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20 | 生态学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21 | 地理信息科学 | 4年 | 理工类 | 4620元/学年 | |
22 | 教育技术学(师范类)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
23 | 法学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
24 | 英语(师范类)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
25 | 日语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
26 | 翻译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
27 | 地理科学(师范类)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
28 | 工商管理类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包含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
29 | 经济学类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包含经济学、金融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
30 | 旅游管理类 | 4年 | 文理兼招 | 4620元/学年 | 包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注:1.表中学费是2022年标准,2023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最新批文为准;
2.各专业的详细介绍可查阅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http://zhaosheng.hainnu.edu.cn/中的“专业介绍”栏目。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接收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品德为先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坚持“按需推荐、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尤其注重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对品德不合格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遴选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与领导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决策机构。
(二)各招生学院应成立推免接收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本学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为组长、负责研究生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党政领导、学位点(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辅导员)等为成员。
三、接收专业与名额
我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除有工作年限要求、不接受应届生的专业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详见专业目录。每年接收校内、校外推免生的总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年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由各学院在学校限定的比例基础上,根据推免生生源情况自定。
四、修业年限与学费标准
(一)修业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为2-3年,具体见专业目录。
(二)收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其中全日制体育、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设计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年。
五、接收条件
(一)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二)所报硕士研究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各招生学院可根据自身专业需要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要求。
六、接收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具体时间请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二)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
各招生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将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由研招办负责为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未回复者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三)复试
我校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查,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尤为突出对实践技能的考核。具体复试内容及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确定。
(四)录取
1.各招生学院推免接收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由研招办负责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并根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的网上确认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学院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学院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批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正式获得我校的拟录取资格。
3.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及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部分组成。具体奖助方式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二)住宿
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入学时培养学院所在校区不同,分为1200元/年与1470元/年,具体以当年报到通知为准。
(三)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最早开展留学生汉语教育的学校。1988年5月成立了对外汉语教学中心,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2008年7月更名为国际文化交流学院。2016年1月,学校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基础上,整合了汉语国际教育(本科)、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学科的有关力量组建了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是一个集留学生教育、对外汉语专业本科生教育、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教育于一体,功能完备的二级学院。
我院对外汉语教学分为非学历教育和学历教育两类。学历教育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教学大纲安排、组织教学,有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个层次。非学历教育主要有汉语进修、外国汉语教师教材培训和志愿者选拔培训、东南亚师资培训四类。
经过多年建设,国际教育学院拥有一支年龄较轻、学历较高、职称结构较合理的专职对外汉语教师队伍。目前,教职工39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10名;硕士生导师9名;具有博士学位、在读博士教师共17人,硕士学位教师14人;绝大多数教师具有海外教学经历。
我院招收与管理国际生已超过500人。
专业介绍
2007年学校开设对外汉语专业,2013年更名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是海南高校唯一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点,并建立了海南高校唯一实验语音学与计算语言学实验室。
本专业注重汉英双语教学,注重培养具有扎实的语言理论、汉语教学理论和英语基础,并对中国文学、中国文化及中外文化交往有较全面的了解,有进一步培养潜能的、主要面向东南亚国家的高层次对外汉语教育教学的专门人才,以及从事与语言文化传播交流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目前我院的国内本科生320人,国际本科生89人,国内研究生 37人,国际研究生 32人。
学院资质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文教育基地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点
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
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者接收院校
魅力海师
层次 | 形式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参考标准 | 成招统考科目 | 报考类别 |
专 升 本
| 函授
| 1 | 汉语言文学 | 1672元/生/年 |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 文史类 |
2 | 历史学 |
|
|
|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848元/生/年
| 政治、英语、高数(一) | 理工类 | ||
4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
| ||
5 | 会计学 | 1848元/生/年 | 政治、英语、高数(二) | 经管类 | ||
6 | 金融学 |
|
|
| ||
7 | 人力资源管理 |
|
|
| ||
8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
| ||
9 | 应用心理学 |
|
|
| ||
10 | 旅游管理 |
|
|
| ||
11 | 法学 | 1848元/生/年 | 政治、英语、民法 | 法学类 | ||
12 | 教育学 | 1848元/生/年 |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 教育类 | ||
13 | 小学教育 |
1672元/生/年
| 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 教育类 | ||
14 | 学前教育 |
|
|
| ||
业余 | 15 | 英语 | 1848元/生/年 | 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 文史类 | |
高 升 本
| 函授
| 16 | 学前教育 |
1672元/生/年
| 语文、外语、数学(文科)、史地(高起本文科) | 文史类 |
17 | 汉语言文学 |
|
|
| ||
18 | 小学教育 |
|
|
| ||
19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848元/生/年 | 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理化(高起本理科) | 理工类 | ||
20 | 人力资源管理 |
|
|
| ||
21 | 会计学 |
|
|
| ||
22 | 旅游管理 | 1848元/生/年 | 语文、外语、数学(文科)、史地(高起本文科) | 文史类 | ||
23 | 法学 |
|
|
| ||
业余 | 24 | 英语 |
|
|
| |
注:1.按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学校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实际报考人数为依据。 2.若学费标准调整,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
报 考 须 知
市县代码 | 报名点 | 电话 | 地址 |
01 | 海 口 | 66293105 66293136 | 海口市海甸三西路15号海口市考试中心 |
02 | 三 亚 | 88657851 | 三亚市河东路60号三亚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
03 | 五指山 | 86628389 | 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121号五指山市宣传文化中心大楼 |
04 | 文 昌 | 63298522 | 文城镇教育路148号教师进修学校 |
05 | 琼 海 | 62822775 | 琼海市文明路2号教育局 |
06 | 万 宁 | 62233081 | 万城镇万海路13号市教育局 |
07 | 屯 昌 | 67811340 | 屯城镇文化路83号县教育局 |
08 | 定 安 | 63831880 | 定安县见龙大厦定安教育局 |
09 | 澄 迈 | 67602820 | 金江镇文明路211号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10 | 临 高 | 28261933 | 临城镇龙力路教育局 |
11 | 儋 州 | 23380801 | 那大镇文化中路青少年活动中心三楼 |
12 | 保 亭 | 83661006 | 保城镇新兴东路保亭县教育局 |
13 | 琼 中 | 86221946 | 琼中县营根镇国兴大道165号琼中县教育局 |
14 | 白 沙 | 27721887 | 白沙县滨河北路6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教育局招生办 |
15 | 陵 水 | 83314103 | 椰林镇新丰路39号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
16 | 昌 江 | 26627600 | 石碌镇东风路昌江县教育局 |
17 | 乐 东 | 85523283 | 抱由镇江南四路教育局四楼工会岗 |
18 | 东 方 | 25515862 | 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西路教育大厦五楼502室 |
19 | 三沙 | 88356596 | 三沙市永兴学校(永兴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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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党委书记许玫、副校长韩小雨一行来到龙昆南校区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看望慰问我校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获奖师生,为获奖师生送上鲜花和礼品。
座谈会由韩小雨主持。教务处负责人汇报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基本情况、今年竞赛取得的突破和今后工作设想。获奖师生代表李林、蔡挺、杨隽锋、李学鑫分享了参赛经验,并对今后的参赛提出了意见建议。
许玫代表学校党委对今年取得突破成绩的师生表示祝贺与感谢,并对相关部门和学院在竞赛组织、作品提升、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许玫表示,我校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和支持师生创新创业教育,近年来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相关部门和学院要进一步做好经验总结与推广工作,发挥传帮带作用,坚持价值引领。学校也将进一步通过机构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推动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风气。
教务处、团委、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慰问。
(摄影:韩茂清)